1. 招标条件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工程 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138号)批准建设,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 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4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出资 ,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中心试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起自鞍山市周家堡村北侧,终于台安县宽邦屯西侧。主线长57.946公里,主线连接线长0. 6公里,台安南连接线长2.65公里。设置枢纽互通立交2处、一般互通立交4处。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主线全长33.2公路,其中,鞍山市台安县境内13.7公里,锦州市黑山县境内19.5公里;连接线长0.7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主线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台安南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中心试验室的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鞍山至台安、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对应施工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对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绿化等工程在实施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中的材料和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作。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2023年10月10日至 2026年10月31 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与本项目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工程、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标段承包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与本项目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工程、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监理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潜在投标人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7)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鞍台黑中心试验室+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LNCTZBDLGS@163.com邮箱,并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om/s/iXRjipB4kXi,下条(5)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Pdf格式);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投标人CMA-计量认证证书彩色影印件(Pdf格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6)“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牛、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7)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技术资料售价 10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单位任一账户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单位名称+LNCT306-2023)。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83211962 024-83211960
传 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840441055
传 真: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GS@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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